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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擦亮基层反腐“眼睛” 着力排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
发布时间:2015-06-18 11:03:00   【字号:    】      本文被阅读次数: 5      【打印

在省纪委部署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后,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不留死角 着力排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 

近期,广东省各地纪委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专项行动,排查范围广,保证不留死角。

潮州市潮安区明确排查对象,将镇、村二级党员干部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并根据对象不同,将线索分为镇(场)干部、站(所)干部、村(居)干部三个类别进行排查,采取不同的工作策略和工作方式。重点明确村(居)干部涵盖行政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和下辖自然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居委会党组织、居委会成员和下辖社区干部,经联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以及违纪违法问题涉及的其他人员。通过人员细化,确保排查行动横到边、纵到底,不留任何腐败死角。重点排查涉及2013年1月以来的“四风”问题、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农村“三资”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窗口行业等5类违纪违法线索。

英德市将针对24个镇(街)、基层站所、村(居)、村小组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重点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5个方面违纪违法线索。从5月20日起至今年9月底,分全面排查、核查处理、警示教育三个阶段进行,通过集中排查、信访举报、部门联动等多种形式、渠道了解掌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对排查出的违纪违法线索,制定调查方案,组织精干力量严查快处,对认定违纪违法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集中排查逐一落实,做到举报线索核查率100%。坚持“一案双查”实施严肃问责,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线索排查员选聘“上岗” 擦亮基层反腐“眼睛” 

为加大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力度,地市纪委还安排线索排查员在基层一线进行排查,擦亮基层反腐的“眼睛”。

据了解,南雄市纪委监察局从全市各镇(街)纪委干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阳光使者”中,选聘了250名基层违法违纪线索排查员,将线索排查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

  这些基层线索排查员利用在基层一线工作、生活的便利,及时“捕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蛛丝马迹”,特别是对违反八项规定、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涉农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处置、公共服务等密切关系群众利益的领域重点关注、详细排查。同时,基层线索排查员通过开展基层走访,收集有来由、有根据的群众议论,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并由镇(街)纪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南雄市纪委。市纪委每月集中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对“重点村”和“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坚持抓早抓小、严查快办、边摸排边查处。

信息全公开 拓展线索来源 

在加大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的同时,各地纪委还加强举报途径宣传,让信息全公开;并从专项检查等途径发现线索,拓展线索来源。

如潮州市潮安区纪委统一制作150块举报方式公示牌,将省、市、区各级纪委的举报方式统一在各镇(场)和窗口单位的办公场所上墙公开。并在全区发放信访举报的宣传海报和小册子500份,公开举报电话和收信邮箱,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参与和监督。同时在区、镇广播电视台(站)加强宣传,敦促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此外,注重从专项检查、纠正“四风”中挖掘问题线索,不断拓展线索来源。

重拳整治“任性”村官 立案多起 

  今年以来,汕尾市陆河县纪委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放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统计,全县1至5月份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21宗,发挥了震慑作用。

从4月下旬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以来,潮州市潮安区已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39件(次),初步核实线索35件,立案17宗,涉及17人。

2015年1月至5月份,英德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调查农村基层案件29宗,占立案数的54.7%。